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
根据原《辽宁省医学会专科分会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16版)》的规定,为持续加强专科分会建设,促进专科分会发展,客观评价各专科分会的工作成效,现将2024年度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省医学会下设79个专科分会,均参加年度考评。
二、考评标准
参照《辽宁省医学会专科分会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16版)》(附件1)执行。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版《辽宁省医学会专科分会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专科分会自评、考评委员会复评、秘书长办公会审定。
1.请各专科分会自行填报《辽宁省医学会专科分会2024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2)和《辽宁省医学会专科分会2024年度工作汇总表》(附件3),根据《自评表》中的标准逐条填写内容并提供佐证材料;同时,提交2024年度总结报告、2025年学术交流计划;
2.考评委员会结合专科分会工作实际及佐证材料进行综合复评;
3.经秘书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考评结果,并在本会网站上公示。
四、等级评定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结果在前25%的专科分会将授予“2024年度辽宁省医学会优秀专科分会”称号。
五、报送方式
请各专科分会于1月3日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2024年度总结报告、2025年学术交流计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报本会学术组织部。逾期不报的专科分会视为本年度考评不合格。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lnsyxhxsb@163.com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82号(太平洋保险斜对面)
六、联系方式
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王祎璐 张雪霏 于 桢 024-23391410
张宏岩 024-23386171
张 彤 024-81006185
关于开展2024年度各专科分会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2).PDF
辽宁省医学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