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中关于"专科分会成立的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要求,经相关专业领域部分专家提出正式申请,经研究认为,乳腺外科目前已经形成覆盖全省的学术队伍和专门部门,具备独立开展本专科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能力,决定成立我会乳腺外科专科分会,现将推荐委员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及要求
详见《2021年拟新成立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及要求》(附件1)
二、名额分配
详见《拟新成立乳腺外科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推荐原则
请根据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经民主协商推荐。
四、推荐方式
请将《2021年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分发给被推荐人填写,双面打印后,经推荐单位和所在市医学会(所属高等医学院校)同意盖章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邮寄至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五、自荐说明
各位委员候选人如有意愿在专科分会担任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职务(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候任主任委员年龄不超过54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请务必填写《2021年委员任职自荐表》(附件4),双面打印,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各市医学会(所属高等医学院校)同意盖章后,同附件3一同邮寄至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不填写《2021年委员任职自荐表》的委员候选人不能作为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人选。
邮寄单位: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
邮编:110005
联系人:白楠楠 金 金
联系电话:024-23391413,024-81006185-808
附件:1、2021年拟新成立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及要求
2、拟新成立乳腺外科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额分配表
3、2021年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4、2021年委员任职自荐表
辽宁省医学会
2021年5月10日
关于推荐2021年省医学会拟新成立乳腺外科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pdf
1.2021年拟新成立专科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