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医学会第十三次激光医学学术会议暨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换届会议的通知
2019/04/28 浏览:1644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省医学会第十三次激光医学学术会议暨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换届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9月1日在沈阳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为增进辽宁省激光医学专业的学术交流,推广学习激光医学先进技术,提高辽宁省激光医学的学术水平,会议特邀中华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主任委员、解放军总医院激光医学科主任顾瑛院士等国内的著名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将展示近些年激光医学的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的进展,分享激光技术在眼科、皮肤科等临床上的广泛应用。会议将进行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换届会议。
二、参会人员
1.省内从事激光医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
2.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候选人有义务按时参会;
3.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全体委员有义务按时参会。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1日;
2.报到时间:8月30日10:00-18:00,报到地点:沈阳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北街35号;
3.换届会议时间:8月30日19:00-21:00,地点:沈阳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4楼巴黎厅;
4.学术会议时间:8月31日8:00-17:00,会议地点:沈阳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7楼维景厅。
四、会议征稿
1.征稿内容:激光医学领域基础临床及新技术等方面、眼科、皮肤科等相关领域各专业均可投稿;
2.论文结构:摘要(600字),结构:题目、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3.投稿方式:自由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laser_ln@126.com,择优安排大会交流;
4.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
五、费用及学分
1.与会代表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差旅费等回本单位报销;
2.出席会议代表授予省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3分。
六、换届改选事宜
1.请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本地区(本单位)推荐
的委员候选人务必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向省医学会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
2.会议收取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专家会员会费400元/人,现场支付(不收取现金,支持银联、支付宝和微信)。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委员、专业学组组员、青年委员会委员即为本会专家会员。专家会员会员费标准100元/年,未交纳会员费者取消委员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万 超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842099491
刘 俐 辽宁省医学会 024-23391026
13841444521


辽宁省医学会
2019年4月26日

学术组织部  电话:024-23391410  |  医疗鉴定  办公室电话:024-23381798  |  辽宁医学杂志  电话:024-81916605  |  考试部  电话:024-810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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